徽章的佩戴规范
党员徽章的佩戴规范如下:
徽章规格样式:正面上方为中国共产党党旗图案,下方为圆形图案,印有“为人民服务”字样;背面标注××省(区、市)或××部门(系统)党委组织部监制字样。尺寸为24mm×22.5mm×2mm,材质为锌挂镀仿金。
佩戴位置:党员徽章应佩戴在左胸中间位置,即离心脏最近的外衣上。若胸口有口袋,应将徽章佩戴在口袋上方。
佩戴要求:
必须严肃、庄重地佩戴党员徽章。
不得使用破损、污损、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员徽章。
若与其他徽章同时佩戴,应将党员徽章置于其他徽章之上。
佩戴时请确保党员徽章正面向外,不可颠倒佩戴。
佩戴党员徽章时,应避免戴在西装翻领、袋口或袋口下方,以及衣领上。
男士兵着冬常服时,党员徽章应缀钉于国防服役章上方中间位置,下沿距国防服役章上沿5毫米。
不符合《通知》规定的“党员徽章”应停止使用。